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學院實驗室安全管理,及時發現和排除實驗室安全隐患,維護好教學科研安全秩序,根據《bevictor伟德官网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中關于實驗室、部門與責任體系,以及實驗室安全相關人員的定義,均以《bevictor伟德官网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為準。
第二章安全檢查形式
第三條 安全檢查主要形式有專項檢查、常規自查、定期檢查和随機抽查等。
(一)專項檢查。針對學校各級各類教學和科研基地、實驗場所、設施與裝置、危險品儲存處置場所等的專項檢查。
(二)常規自查。根據本課題組實驗室具體特點,确定實驗室安全檢查頻次并組織實施,且必須滿足以下要求:第一類實驗室(含有危險化學品、有毒品、放射源及其他重點安全設施的實驗室)和第二類實驗室(含有特種設備、放射裝置等設施的實驗室),每天進行檢查;第三類實驗室(除第一、第二類外的實驗室),每周進行檢查;第四類實驗室(倉庫),每兩周進行一次檢查。
(三)定期檢查。學院對全院實驗室進行集中安全檢查,每月不少于1次。
(四)随機抽查。學院對存有危險化學品、特種設備、放射性裝置等安全重點監控場所進行不定期抽查。
第四條 各級各類檢查都要形成檢查記錄,以便随時備查。存檔由學院安全員負責。
第三章安全檢查内容
第五條 安全檢查項目應視不同安全檢查形式有所側重,可參照以下内容開展自查、檢查和抽查工作:
第六條 組織體系
(一)安全責任體系
1.有健全的學院實驗室安全工作小組,黨政主要負責人任組長,明确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人、安全員。
2.所有實驗房間都明确安全管理工作直接責任人、實驗室安全管理人員。
3.切實落實責任制,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書層層簽訂到房間安全責任人,實驗室安全承諾書簽訂到每位教職工和學生。
(二)經費保障
有專項經費或自籌經費投入實驗室安全建設與管理,實驗室安全檢查中的隐患整改經費能夠落實。
第七條 規章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
1.具有學科特色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2.有安全檢查與值班值日制度。
3.有儀器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包括大型儀器,高溫、高速、高壓、強磁、低溫等設備),并上牆。
4.危險性實驗有操作規程(含安全注意事項),并上牆。
5.有體現學科特色的應急預案。
(二)安全檢查
1.建立安全檢查和值日台賬,且記錄規範。
2.對于檢查發現存在問題的,以整改意見書通知被查實驗室,并及時落實整改,形成整改記錄并存檔。
3.事故調查、處理程序規範,資料存檔。
第八條 安全教育
(一)教育培訓計劃
1.有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2.有安全教育和培訓的記錄,并規範存檔。
(二)活動組織與實施
1.開展了教職工、研究生、本科生安全教育與培訓,有資料存檔。
2.開展了結合學科特點的應急演練,有資料存檔。
(三)宣傳
1.在學院網站設立專門的闆塊開展安全宣傳、報道。
2.設有安全教育宣傳窗,或有宣傳畫、标語、提示等。
3.通過各種信息平台對師生進行安全方面的知識傳輸和溫馨提醒。
第九條 實驗室環境與管理
(一)場所
1.每個房間門口挂有安全信息牌,信息包括安全責任人、涉及危險類别、防護措施和有效的應急聯系電話等,并及時更新。
2.實驗室張貼針對危險源的安全警示标識。
3.實驗室消防通道通暢,公共場所、通道無堆放儀器、物品現象。
4.實驗室門上有觀察窗,外開門不阻擋逃生路徑。
5.所有房間的鑰匙有備用,存放在學院辦公室或傳達室内,由專人管理。
6.超過200平米的實驗室或樓層應具有至少兩處緊急出口。
(二)衛生與環境
1.有毒有害實驗區與學習區明确分開,布局合理。
2.實驗室物品擺放有序,衛生狀況良好;實驗完畢物品歸位。
3.不存在門開着而無人的現象。
4.無廢棄物品(如紙闆箱、廢電腦、破儀器、破家具等)。
(三)危險品倉庫與中轉站
1.照明和消防設施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正确配備滅火器材(如滅火器等)。
2.安裝監控、報警裝置、通風裝置和噴淋裝置。
3.張貼安全警示标識。
4.化學品、廢棄物分類區域明确,規範放置。
(四)場所其它安全
1.課題組實驗室配備了急救藥箱,藥箱不上鎖、藥品在保質期内。
2.實驗室内不放無關物品,如電動車、自行車等。
3.實驗室内不存放或燒煮食物、飲食;不在實驗室内睡覺過夜。
4.實驗室内無吸煙現象;實驗室不得使用可燃性蚊香。
5.屋頂天花闆安全固定。
第十條 安全設施
(一)消防設施
1.根據實驗室情況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煙感報警器、滅火器、滅火毯、消防栓、沙桶等),并正常有效。
2.實驗大樓有逃生線路指示圖,并安裝了應急指示燈。
3.滅火器配備數量合理、種類合适,無過期現象,擺放位置利于取用。
4.重點部位有防盜和監控設施,包括劇毒品、易制爆存放點等。
5.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如黃沙桶擋門。
(二)應急噴淋裝置
1.化學和生物類實驗室有應急噴淋裝置和洗眼裝置,且正常有效并有巡檢記錄。
2.應急噴淋裝置水管總閥處常開狀,噴頭下方無障礙物。
3.應急噴淋裝置水壓能保障出水暢通,洗眼裝置的水壓适中以保證一定的出水高度。
4.實驗室内有毛巾或毛巾毯并置于應急噴淋裝置附近,随時可用。
(三)通風系統
1.配備符合要求的通風系統;對于排放有毒有味廢氣體的實驗室,有吸收過濾裝置。
2.通風系統運行正常,有風速測定等維護、檢修記錄。
3.換氣扇使用正常。
4.屋頂風機固定無松動、無異常噪聲。
5.使用可燃氣體場所應采用防爆通風機。
第十一條 水電安全
(一)用電基礎安全
1.插頭插座功率需匹配,無私自改裝現象。
2.不亂拉亂接電線,無電線老化、使用花線和木質配電闆的現象。
3.多個大功率儀器不使用同一個接線闆。
4.不能多個接線闆串聯、接線闆不直接放在地面;無電源插座未固定、插座插頭破損現象。
5.大功率儀器(包括空調等)有專用插座,用電負荷滿足要求;長期不用時,應拔出電源插頭。
6.水槽邊不安裝電源插座,如确實需要,應有防護擋闆或防護罩。
7.實驗室和電氣設備配備空氣開關和漏電保護器。
8.電線接頭絕緣可靠,無裸露連接線,地闆上的導線應有蓋闆或護套。
9.加熱器采用耐高溫阻燃導線。
10.配電櫃/箱無物品遮擋并便于操作。
(二)用水安全
1.下水道暢通,不存在水龍頭、水管破損現象。
2.各類連接管無老化破損現象(特别是冷卻冷凝系統的橡膠管接口處)。
3.無自來水龍頭開着時人離開的現象。
第十二條 化學安全
(一)化學試劑存放
1.有實驗室化學品動态台帳。
2.有序分類存放(櫃子門上粘貼清單),化學品不存在疊放現象,不得開口放置,放置位置便于查找取用。
3.強酸與強堿、氧化劑與還原劑等分開存放;固體與液體分開存放(如在同一試劑櫃中,液體需放置在下層)。
4.腐蝕溶劑配有托盤類的二次洩漏防護容器。
5.化學試劑标簽無脫落、模糊現象。
6.存放點通風、隔熱、避光、安全;有機溶劑遠離熱源。
7.無存放大桶試劑現象、無大量存放化學試劑現象(用量較大的試劑存量應控制在一周計劃用量之内)。
8.過期藥品定期清理,無過期藥品累積。
9.易洩漏、揮發的試劑應存放在具有通風、吸附功能的試劑櫃内。
(二)劇毒品管理
1.劇毒品購買前須經學校審批,由學校統一向具有經營許可資質的單位購買。
2.配備專門的保險櫃并固定,實行雙人雙鎖保管(隻有2名分别掌管了鑰匙和密碼的保管人同時到場時才能開啟保險櫃),需配備報警及監控設備。
3.對于具有高揮發性、低閃點的劇毒品應存放在具有防爆功能的冰箱内,并配備雙鎖,實行雙人雙鎖保管。
4.執行雙人收發、雙人運輸,有記錄。
5.使用時有兩人同時在場,且計量取用後立即放回保險櫃,并做好記錄(雙人簽字)。
6.有規範的劇毒品處置方法,雙人簽字記錄。
7.按有關規定對殘餘、廢棄的劇毒品或空瓶進行處置。
8.不得私自從外課題組獲取劇毒品。
9.不得方便取拿劇毒品,鑰匙長期不拔。
(三)其它管控藥品的管理
1.各類管控藥品必須通過學校采購網站統一向具有經營許可資質的單位購買,不得自行購買。
2.易制毒品、易制爆品分類存放、專人保管,做好領取、使用、處置記錄。其中第一類易制毒品實行“五雙”管理制度。
3.各類管制藥品儲存于專門的保險櫃中,有規範的領取、使用、處置台賬。
4.爆炸品的采購、運輸、存儲、使用、銷毀按照公安部門的要求執行。
(四)實驗氣體管理
1.有氣體鋼瓶台帳,鋼瓶顔色和字體清楚,有檢驗合格标識。
2.可燃性氣體與氧氣等助燃氣體不混放。
3.涉及劇毒、易燃易爆氣體的場所,配有通風設施和合适的監控報警裝置等;張貼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識。
4.大量惰性氣體或CO2存放在有限空間内時需加裝氧氣含量報警器。
5.危險氣體鋼瓶存放點通風、遠離熱源;無氣體鋼瓶放在走廊、大廳等公共場所的現象。
6.氣體鋼瓶正确固定,避免暴曬,鋼瓶放置地面平整幹燥。
7.氣體連接管路連接正确、有标識,管路材質選擇合适,無破損或老化現象。對于存在多條氣體管路的房間需張貼詳細的管路圖。
8.不得帶着減壓閥移動鋼瓶、不得在地上滾動鋼瓶。
9.時常進行檢漏,實驗結束後,應關閉氣體鋼瓶總閥。
10.氣體鋼瓶有定期安全檢測标識(由供應商負責進行),無過期氣體鋼瓶,無大量氣體鋼瓶堆放現象。
(五)化學廢棄物處置
1.對化學廢棄物進行了分類存放(應避免易産生劇烈反應的物品混放)、包裝嚴密,并貼好标簽,及時送學校中轉站或廢棄物倉庫。
2.定時清運化學實驗廢棄物,實驗室内無大量存放、室外無堆放實驗廢棄物現象。
3.實驗廢棄物和生活垃圾不混放,不向下水道傾倒廢舊化學試劑。
4.對于産生有毒和異味廢氣的,有氣體吸收裝置。
5.銳器廢物盛包紮嚴實後放在紙闆箱等不易被刺穿的容器中。
(六)其它化學安全
1.配置試劑、合成品、樣品等标簽信息明确。
2.盛放配置試劑、合成品等的燒杯、燒瓶不得無蓋放置。
3.無使用飲料瓶存放試劑、樣品的現象。
4.用于浸泡玻璃器皿的酸缸、堿缸等有蓋子蓋上。
5.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或安全周知卡,放在顯眼位置。
6.危險性化學實驗有實驗指導書。
7.實驗室内有吸液(油)棉/條帶。
第十三條 生物安全
(一)實驗室與人員資質
1.開展生物相關實驗和研究的實驗室,須具備相應的安全等級資質和生物危害因子實驗活動資格。
2.開展生物相關實驗和研究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相應的“證書”。
3.生物實驗室啟用前,須向學校主管部門申報備案,就實驗類别進行說明(如細胞實驗還是動物實驗)。
4.細胞實驗需從具有資質的單位購買細胞,具有合格證明。
5.飼養實驗動物的場所應有資質證書。
(二)設施與場所
1.配有符合相應生物安全等級要求的生物安全櫃,定期檢查生物安全櫃風速及高效空氣微粒過濾器性能,并做好了記錄。
2.有高壓滅菌器,并能正常工作。
3.傳遞窗内無物品。
4.注意實驗室是否有鼠、蟲、蟻等生物活動迹象。
(三)操作與管理
1.采購生物原樣(如紅細胞、裸鼠等)需經學院和學校審批,報行業主管部門批準,有記錄。
2.在合适的生物安全櫃中進行實驗。
3.禁止戴實驗防護手套操作未受潛在感染性生物材料污染的設施設備(包括門窗、開關、儀器、冰箱、電腦、電話等)。
4.進出生物實驗室,必須做好個人防護。
(四)生物實驗廢棄物處置
1.涉及生物的實驗室廢棄物必須進行高溫高壓滅菌或化學浸泡滅菌處理,并有處置的記錄。生物材料廢棄物處置實現溯源追蹤。
2.配備了生化固廢分類容器(一般生化固廢使用黃色塑料袋存放),刀片、移液槍頭等尖銳物應使用紙闆箱外包裝以避免穿透傷人。
3.對生物實驗廢棄物按照是否具有毒性和病原性進行分類收集,并貼好标簽。對有毒有害廢棄物經高溫高壓處置後及時送學校中轉站或收集點。
4.與有資質的單位簽約處置生化廢棄物,有處置記錄。
5.有毒有害生化實驗廢棄物和生活垃圾不混放。
第十四條 激光安全
(一)常規管理
1.有激光器的安全使用方法,激光設備有激光危害标識。
2.功率較大的激光器有互鎖裝置、防護罩。
3.操作人員有穿戴防護眼鏡等防護用品。
4.操作人員不帶手表等能反光的物品。
5.激光照射方向不會對他人造成傷害。
第十五條 儀器設備安全
(一)常規管理
1.建立了設備台帳。
2.高功率的設備與電路容量相匹配,儀器設備接地良好。
3.儀器設備使用完後,及時關閉電源,包括電腦顯示器電源。
4.有儀器設備運行、維護的記錄。
5.對于高溫、高壓、高速運動、電磁輻射等特殊設備,對使用者有培訓要求,有安全操作規程上牆,有安全警示标識和安全警示線(黃色),并配備相應安全防護設施(如防護罩、防護欄、自屏蔽設施等)。
6.對于超高速離心機,需要放置在離心室,在離心過程中,工作人員保持合理安全距離。
7.無電腦、空調、飲水機等随意開機過夜現象。
8.對于不能斷電的特殊儀器設備,采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如雙路供電、不間斷電源、監控報警等)。
9.電子天平不放在陽光直射的地方,且用後及時清理。
(二)特種設備管理
1.特種設備必須辦理使用登記證,其本體及安全附件必須按規定進行定期檢驗;要進行經常性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并做記錄。
2.操作人員需持證上崗。
3.要制定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預案并上牆。
4.特種設備安裝、維修、改造、停用、報廢都必須向資産管理處報備,并到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相關程序。
(三)冰箱管理
1.貯存危險化學品的冰箱為防爆冰箱或經過防爆改造的冰箱,禁止使用無霜冰箱儲存易燃易爆試劑。
2.冰箱内存放的物品必須标識明确(包括品名、使用人、日期等),并經常清理,有清理記錄。
3.冰箱内儲存試劑必須密封好。
4.無冰箱超期服役現象。
5.不在冰箱周圍堆放雜物,影響散熱。
6.實驗室冰箱中不放置食品。
(四)烘箱與電阻爐管理
1.烘箱、電阻爐無超期服役現象。
2.不使用有故障、破損的烘箱、電阻爐。
3.不在烘箱等加熱設備内烘烤易燃易爆化學試劑、塑料等易燃物品、不使用塑料筐盛放實驗物品在烘箱等加熱設備内烘烤。
4.烘箱、電阻爐等附近不存放氣體鋼瓶、易燃易爆化學品。
5.烘箱、電阻爐等加熱設備周圍要有一定的散熱空間,不存在堆放雜物,影響散熱的現象。
6.使用烘箱、電阻爐等加熱設備時有人值守。
7.無烘箱位置放置過低、影響物品取用的現象。
8.烘箱、電阻爐等不直接放置在木桌、木闆等易燃物品上。
9.加熱設備邊上不能放置冰箱、氣體鋼瓶等。
(五)明火電爐與電吹風等管理
1.未經學校安全管理部門許可不使用明火電爐。
2.有許可證使用明火電爐的,其使用位置周圍無易燃物品,并配備了滅火器、砂桶等滅火設施。
3.不使用明火電爐加熱易燃易爆溶劑。
4.明火電爐、電吹風、電熱槍、電烙鐵等用畢,及時拔除電源插頭。
第十六條 個人防護與其它
(一)正确選用防護用品
1.凡進入實驗室人員需穿長袖實驗服或防護服,按需要佩戴防護眼鏡(如進行化學實驗、有危險的機械操作等)。
2.涉及化學和高溫實驗時,不得佩戴隐形眼鏡。
3.特殊場所按需佩戴安全帽、防護帽,無長發散露在外的現象。
4.按需要佩戴防護手套(涉及不同的有害化學物質、病原微生物、高溫和低溫等),并正确選擇不同種類和材質的手套。
5.在特殊的實驗室配備和使用呼吸器或面罩(如有揮發性毒物、濺射危險等),并正确選擇種類。
6.防化服分散存放在安全場所,緊急情況下便于取用。
(二)其它
1.危險性實驗(如高溫、高壓、高速運轉等)時必須有兩人在場。
2.實驗時不能脫崗,通宵實驗須至少兩人在場。
3.不穿拖鞋、短褲進入實驗室,不露腳趾。
4.非實驗區(如電梯、辦公室、休息室、會議室、餐廳等)無穿戴實驗服、實驗手套等現象。
5.操作機床等旋轉設備時,不穿戴長圍巾、絲巾、領帶等。
6.手機、銀行卡等不帶入高磁場實驗室。
7.有規範的實驗記錄。
第四章安全整改及責任追究
第十七條 檢查出的安全隐患應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時整改。對因條件或其他方面原因暫時不能整改到位,應落實臨時性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條件具備時應立即整改。
第十八條 安全隐患的檢查、整改和驗收要形成閉環管理,以書面材料存檔。
第十九條 對于故意隐瞞、掩飾安全隐患因素,推卸責任的,或者整改不及時、不力的,或者造成實驗室安全事故的,根據《bevictor伟德官网實驗室安全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追究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解釋權歸bevictor伟德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