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生産安全事故罰款處罰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bevictor伟德官网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bevictor伟德官网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等,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中關于實驗室、部門與責任體系,以及實驗室安全相關人員的定義,均以《bevictor伟德官网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為準。
第三條 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學校和學院等實驗室相關管理規定造成實驗室安全事故,或因違反操作規程、未盡安全職責或管理不善等造成實驗室安全事故的,依據本辦法對事故相關單位和人員等追究責任。
第二章安全隐患與安全事故分類
第四條 實驗室安全隐患
實驗室存在以下情況,但尚未造成人員和财産損失的: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學校和學院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或指使、強令他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學校和學院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冒險作業的;
2.未履行安全職責,或發現安全隐患未及時采取措施和報告的;
3.未按規定進行特種設備等定期檢修和維護的。
第五條 實驗室安全事故
(一)一般實驗室安全事故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學校和學院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實施以下行為的:
(1)私自購買、租用、儲存、使用壓力容器、危險性氣體鋼瓶或其他特種設備的;
(2)私自購買、轉讓或運輸易制毒、易制爆、爆炸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等管制類藥品、放射性物質或設備的;
(3)未按要求儲存、使用劇毒品的;
(4)随意傾倒實驗廢液或丢棄實驗廢棄物的。
2.造成有人員輕微傷,或導緻學院、他人财産損失低于10,000元的。
(二)中等實驗室安全事故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學校和學院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私自購買、轉讓或運輸劇毒品的;
2.造成有人員輕傷,或導緻學院、他人财産損失10,000元(含)以上100,000元以下的。
(三)嚴重實驗室安全事故
造成1人(含)以上重傷或死亡,或導緻學院、他人财産損失100,000元(含)以上的。
(四)司法機關、安監、環保等部門直接介入的其他實驗室安全事故。
第三章責任追究的種類與對象
第六條 根據學校相關制度,實驗室安全責任追究種類分為行政紀律處分、經濟處罰、其他處理等三類。
(一)行政紀律處分
對教職工的行政處分: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開除等。
對學生的紀律處分: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等。
(二)經濟處罰:罰款、扣發績效等。
(三)其他處理:書面檢查、院内通報等;關閉實驗室;賠償學院、他人财産損失;減少招生名額或暫停招生資格;暫停評獎評優資格等。
以上三類追責可以視安全責任事故具體情況單獨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并以追責最重的處理結果為最終處理決定。違反法律法規、黨紀黨規的,按照有關法律、紀律規定追究責任。
第七條 實驗室安全責任追究對象
(一)事故直接責任人(包括教職工、學生,以及其他用工方式人員);
(二)事故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責任人;
(三)事故實驗室安全管理員;
(四)相關部門負責人;
(五)其他相關人員。
第四章責任追究方式
第八條 實驗室安全隐患
1.責令實驗室即時整改,經學院實驗室安全工作小組驗收合格,報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複核通過後,實驗室方可繼續開展實驗。
2.對于故意隐瞞、掩飾安全隐患因素,推卸責任的,或者整改不及時、不力的,進行院内通報批評。
第九條 實驗室安全事故
(一)一般實驗室安全事故
1.責令實驗室即時整改,經學院實驗室安全工作小組驗收合格,報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複核通過後,實驗室方可繼續開展實驗。
2.對事故直接責任人的處理:提交書面檢查,進行院通報批評;賠償學院、他人财産損失;學院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取消評獎評優資格等處理。
3.對事故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責任人的處理:視情節嚴重程度,提交書面檢查,進行院内通報批評。
4.對事故實驗室安全管理員的處理:視情節嚴重程度,提交書面檢查,進行院内通報批評。
(二)中等實驗室安全事故
1.責令實驗室即時整改,經學院實驗室安全工作小組驗收合格,報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複核通過後,實驗室方可繼續開展實驗。
2.對事故直接責任人的處理:提交書面檢查,進行校内通報批評;賠償學院、他人财産損失;教職工給予警告處分;減少下次招研究生名額1人。
3.對事故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責任人的處理:視情節嚴重程度,提交書面檢查,進行學院通報批評;學院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取消評獎評優資格等處理。
4.對事故實驗室安全管理員的處理:視情節嚴重程度,提交書面檢查,進行院内通報批評;學院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取消評獎評優資格等處理。
(三)嚴重實驗室安全事故
1.無限期關閉實驗室,責令進行整頓,直至實驗室安全管理符合學校要求,經學院實驗室安全工作小組驗收合格,報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複核通過後,實驗室方可繼續開展實驗。
2.對事故直接責任人的處理:提交書面檢查,進行院内通報批評;賠償學院、他人财産損失;教職工給予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暫停招收研究生資格1年;扣發當月學校崗位津貼。
3.對事故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責任人的處理:視情節嚴重程度,提交書面檢查,進行院内通報批評;暫停當年各類評獎評優資格;扣發當月學校崗位津貼。
4.對事故實驗室安全管理員的處理:視情節嚴重程度,提交書面檢查,進行院内通報批評;暫停當年各類評獎評優資格;扣發當月學校崗位津貼。
(四)司法機關、安監、質監、環保等部門直接介入的其他實驗室安全事故
由司法機關、安監、環保等部門直接介入的其他實驗室安全事故,相關責任人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條 因個人違反相關安全法規、安全管理規定以及安全操作規程,導緻發生實驗室安全事故,事故責任人自身受到傷害的,由事故責任人自行承擔後果。
第十一條 事故直接責任人是學生的,對其行政紀律處分按照《bevictor伟德官网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的規定執行。
第五章責任追究程序
第十二條 實驗室安全隐患
責令被追責人即時整改,對故意隐瞞、掩飾安全隐患因素,推卸責任的,或者整改不及時、不力的,将事情經過、整改措施、追責方式等内容,以書面形式及時報送學校,由相關職能部處做出處理決定。
第十三條 實驗室安全事故
(一)事故上報
事故發生後,實驗室現場人員第一時間上報學院。
(二)事故調查
1.一般實驗室安全事故和中等實驗室安全事故:學院立即組織調查,将事故經過、事故原因、事故損失及整改措施、學院處理方案等内容,自事故發生之日起2日内,以書面形式報送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2.嚴重實驗室安全事故:事故現場處置完畢後,相關職能部門、學院立即組織調查,将事故經過、事故原因、事故損失等内容,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内,以書面形式報送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如遇特殊情況,經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同意,可适當延長,延長期限不超過30天;必要情況下組織第三方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
(三)追責執行
1.學院上報事故報告,由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讨論确定事故級别、事故責任、追責方式等事項,并由學院書面告知被追責部門或被追責人。
2.被追責部門或被追責人若對追責決定有異議,可根據學校相應申訴規定提出申訴至學校。
第十四條 涉及到違反黨紀黨規的上報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
第十五條 需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的,按法律規定程序處理。
第十六條 處分解除、複核及申訴依據國家及學校相關制度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 若學院現有文件中相關實驗室安全追責辦法與本辦法不一緻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十八條 本辦法未盡事項,按國家及上海市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本辦法如與國家及上海市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國家及上海市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解釋權歸bevictor伟德官网。